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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是60天的准证过来的,3月2号准证到期,刚拿到medical check的信,今天HR submit了周一去按指纹,还没拿到EP准证,这几天工作下来,强度有点大但是还是坚持了下来,本来来之前一直是尿酸偏高,这几天工作下来发现身体有异状,在跟家人商量了之后决定辞职回国,但是如果直接跟公司说的话,我可能EP就拿不到了,我就变成over-stay了,而且3月1号才开始上班的,没有签订工作合同,今天是工作第三天,如果我等EP拿到了再辞职,这样会不会有问题,因为听说都要提前一个月辞职的,如果我这种情况下一拿到EP就辞职,公司会不会要我赔偿什么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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