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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AYNEWEI 于 24-3-2012 12:12 编辑
案例1:私校抵触消费税法令,罚款+补税达71万!(见附文1)
案例2:演唱会主办公司,罚款+补税高达170万!(见附文2)
本人评论:案例1,IRAS相对来说,非常地仁慈。为什么这么说?New Asia Academy仅仅被判罚款6000元,并得缴付6万4000余元的罚金。New Asia Academy的罚金是按照相等于应缴税额10%的罚金来计算的。对比另外一个消费税逃税案例UEPL,UEPL被判罚款1万元,同时还得偿付罚金60万1632元。前者是应缴税额10%的罚金,后者是少缴消费税2倍的罚金。
新闻没有说明IRAS罚款的依据。我推测,原因有以下:
1. New Asia Academy是没有注册的新公司;UEPL是已经注册的
2. New Asia Academy并没有隐瞒营业额,UEPL少报营业额
3. New Asia Academy是属于疏忽,UEPL属于故意逃税
New Asia Academy并没有隐瞒营业额,但在营业额远远超过1百万(消费税强制注册要求)的情况下,却没有这样做。很可能,,New Asia Academy是不知道或者忘记有这样的要求。IRAS应该也是这样认为,不然罚款不止6万。假设这是事实,那么该公司的财务人员水平可以说差到了极点。
UEPL把簿记、发薪及报税等会计事宜外包给其他公司处理;可是承包的会计公司却不加检查就向所得税局申报。即使UEPL是故意报低营业额,但承包的会计公司没有发现账目的显著差额,可说是非常地不专业。
这两间公司所聘请的会计公司或会计人员,水平可说非常地差。前者因此被罚了7万,后者被罚了71万。
财务对于一个企业的重要性,是不容质疑的。但是,多少企业为了省钱,宁可请便宜的一般会计人员,不愿意请专业的会计师。会计服务是卖“知识含量”的。简单的会计记录和报税,很多一般的会计助理都会做。但是,是否能在关键时刻给以客观的专业建议,帮助企业老板做出正确的选择,则要高级的专业能力。或者反过来说,一个专业的会计师,不只是简单地记录计算而已,必须要熟悉各种会计税务相关的政策要求,能够分析解释财务数据,给企业老板提供客观的建议。
以本文提到的两个案例,如果是我本人提供的会计服务,我的做法是:
1. 及时提醒New Asia Academy要注册消费税,并警告其没有注册的后果
2. 提醒UEPL账目和报税中的显著差额,警告其后果。如果UEPL不接受建议,宁愿辞职也不会冒着协助逃税的风险。
如果这两家请的是负责任的专业会计师,其高额的罚款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附文:
(2012-03-24)
一所私校年收入超过100万元,却未向国内税务局注册为代收消费税公司,昨天承认抵触消费税法令,被判罚款6000元,并得缴付6万4000余元的罚金。
位于文庆路上段的New Asia Academy私人有限公司开办语言学习和高等教育等课程。它也为企业开办课程。
案情显示,这家公司在截至2007年9月30日之前四个季度的应缴税营业额(taxable turnover)超过100万元。
根据法律,它应在同年10月30日前注册为代收消费税公司。代收消费税公司必须向顾客收取消费税,然后扣除购货支付的消费税,净差额支付给税务局。
不过,这家公司未在期限内注册,它是在2009年8月1日才注册为代收消费税公司。
从2007年12月1日到2009年7月31日,这家公司的应缴税营业额高达980万元,消费税数额为64万1000余元。公司事后缴付该笔款项给国内税务局。
这家公司面对一项未注册为消费税公司控状,有关条文的刑罚是罚款最多1万元,以及缴付相等于应缴税额10%的罚金。
原报道链接 http://www.zaobao.com.sg/sp/sp120324_036.shtml
演唱会主办公司少缴消费税 被罚60万
时间:2012-1-1 12:11:56
内容摘要: 演唱会主办公司Unusual Entertainment(UEPL)因少缴消费税,今天被判罚款1万元,同时还得偿付相等于少缴消费税2倍的罚金60万1632元。UEPL是在2005年4月至2007年2月间,8次少报在05年1月至06年12月会计期间所...
演唱会主办公司Unusual Entertainment(UEPL)因少缴消费税,今天被判罚款1万元,同时还得偿付相等于少缴消费税2倍的罚金60万1632元。
UEPL是在2005年4月至2007年2月间,8次少报在05年1月至06年12月会计期间所收的销项税(output tax)款项,总计50万2922元,因此被控8项传票。
所得税局指出,UEPL把簿记、发薪及报税等会计事宜外包给其他公司处理;可是,UEPL在申报05年与06年的所得税及消费税时,虽然在营业收入及消费税项目所填报的数字出现显著的差额,却不加检查就向所得税局申报,因此,少缴了许多消费税。
所得税局也透露,UEPL也已为该公司在其他年头所少缴的消费税缴付了总共98万3859元的税款和罚金。
调查显示,UEPL在申报05年的所得税时,填的营业收入是913万6361元,可是在申报消费税时,所申报的销售额却只有281万668元,两者之间的差额高达632万5693元。
所得税局指出,可征税商家向上游商家(如供应商)支付“进项税”(input tax),向下游商家(即客户)或消费者收取“销项税”,要是销项税多于进项税,商家就得把差额缴给税务局。如果销项税少于进项税(例如出口商品是零税率),该商家就可从税务局取得该差额的退税。
所得税局今天是以其中4项少缴共30万余元的传票提控UEPL。
原报道链接
http://www.xjpqz.org/news/2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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