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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3-2012 23:49:53|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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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政府眼中,住宅是拿来住人的,而不是用来赚钱。
在人道上,如果被外国组织发现新加坡的外来员工住在这狭小又不安全的空间,会很没面子。
URA的guideline是针对租户。如您是一家口超过九人就算住进HDB也不是问题。
在利益上,您可注意到新国政府不断开新的dormitory。
这些建给外劳住宿的租金对谁有利,在此不方便讨论。
另外这些dormitory,可以监控外劳的进出时间,减少夜晚“偷赚”的现象。
小弟我当年初到异国也是被中介抽了一大笔,再来办公室在晚上变成住宅也试过。
然后是住进三十人共用,由二房东处理的公寓。恨不是被新国人骗,而是被自己人骗。
小弟最终拿到SC,买了间在于属于自己的HDB。
Partition的问题由SCDF管。如没安全问题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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