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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5-2012 23:16:03|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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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没来,这楼歪成比萨斜塔啦。正一下楼,问各位几个问题。
1) 听我的保险公司说,现在政府出台了新的条规,这种情况按照新规定,中间被撞的车claim后面的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前面的车claim中间车的保险公司,而中间车不能就前面车的索赔claim回后面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
这样的话对中间被撞的车不是很不公平吗?明明是别人的错,却要替别人承担责任?请问有谁知道这个新条规吗?什么时候出台生效的?这样的理赔对中间车以后的保险有什么影响?
2) 听车行说在修车期间的交通津贴最多只能claim $50一天,据说也是新条规规定的。
3) 怎么样claim其他方面的损失,比如 time of loss?
请法律保险方面的专业人士或者知道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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