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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12 14:55:44|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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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议员给写信吧,这是最简单有效的了。
很理解你此时的心情,当年我们遇到过这种情形,很是辛苦。
但当时我们没有去找议员,一方面是因为有人说找议员也不太管用,另外就是觉得,议员是大官啊!不太敢去见啊。
除了孩子刚出生到柜台延了几次最长待到半年,后来就是双方父母或其他家人过来三个月三个月的来回换。一直到最近孩子马上就要转全天幼儿园了,我们哪跟筋跳错了,去找了议员,希望多待两个月,省了去柜台一遍一遍填表了。
议员及其助手很亲合,给了我们很美好的回忆,就是简单说说自己遇到的这个困难情况,请帮忙写封信,他们就连夜(这是真的)准备好信(邮件及传真),发给ICA,议员的信提上去后,变成了appeal for LTVP,可是ICA也很扯,过了快1个月,才跟我们要这要那,很多资料,我们只需要一次性延个两三个月而已,所以资料没有太认真的准备全就递上去了。当时是岳父一个人在这里,又过了两个礼拜(这期间我们到柜台延了两次,到此时岳父来了快5个月了),ICA把我岳父的appeal给拒了,反而是给我岳母的批了(别听乱了:1年前我们给岳父岳母第二次申请长期签证,结果又拒批了。这次我们本来没有要求岳母的appeal,结果议员写信后,ICA就把两个都放成appeal了),让人气愤的是,ICA只批到孩子三岁(精确到孩子的生日,还写着non-extendable),岳母在中国,孩子都2岁7个月了,我们就不去折腾了。岳父待到5个月就回去了,当时孩子已转去全天2个礼拜,适应的还挺不错,之前上了4个月的半天。
现在想来有些后悔,当初孩子出生时没去找议员试试,找议员写信很简单的,也不需要你准备任何的东西或者填任何的表格,议员写了信,你就在网上的iEnquiry查询状态,并且注意收信就可以了。
另外,我是主PR,我老婆是DPR。我们都有工作。申请也好上诉也好都是我老婆的名字,但岳母的那个批准挂到了我的名下!
最新的薪水,老婆只比我底不足10%,由此你能看出,资不资料的没什么(我就没给工作证明,老婆反而给了),主PR跟DPR就是区别对待,也许它挂我名下,将来若我想给自己父母申请,ICA就有话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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