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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2 23:28:52|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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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批准永久居民计划(AIP-PR):若你是香港永久居民,或能证明你曾经在香港居住,或曾拥有香港居留权,将获得5年的原则批准永久居民权。持有人如在这5年内找到工作或将家庭迁移至新加坡,将可获得永久居民权。
起码两年前还是有的。话说,取消应该也是早晚的事,香港被中央政府河蟹后,地位其实和上海也差不多了,本地老百姓?等死吧,等着早晚人口疯狂的涌入,进来瓜分本地人的福利,然后生活水品下降还要说“被提高”。眼前的内地孕妇疯狂去港生育就是明证,如果香港没回归,港府肯定早就修改基本法了,现在你改改看?
看看今天的上海老百姓的苦楚,就知道若干年后香港老百姓的境况了。新加坡政府是反映很快的,不会看不到这个趋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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