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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9-2012 15:24:29|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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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kxk 发表于 12-6-2012 09:20
谢谢你的建议。等你的好消息。
先祝你成功
我爸妈的签证最终都给批了,不过都只给了6个月。先说说我妈妈吧,我递了材料后,ICA回信说考虑,但是等我们拿着所有材料到ICA后,接待我们的官员说我不可以做我妈妈的sponsor(我问她是不是因为我是dpr,她毫不犹豫地回答yes-_-!),但是考虑到我当时马上要生孩子了,需要我妈妈在身边照顾,所以官员说换成我老公做担保,于是再准备材料,写解释信,等待...最后嘛,还是给批了,但是需要交2000SGD的押金,non-renewable,6个月满后出境必须至少满4-6周才可以再次入境,这样的话押金才会被还回来。我爸的LTVP是要renew,本来我都不抱任何指望了,觉得肯定是悲剧的,但奇怪的是我在8月8日收到ICA的信竟然说批了,不理解啊不理解,既然说我是dpr不可以做我妈的sponsor,但为什么我爸的又可以了呢?ICA的考量因素到底是什么?最后我爸也给了6个月。但不管怎么讲起码我生了孩子之后的半年里我爸妈可以在我身边帮我带孩子,明年期满后也只能让他们带着孩子先回国住上一阵子了。这就是我最为一个dpr为父母申请LTVP的经历,dpr伤不起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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