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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圣香 于 12-6-2012 17:39 编辑
大家好,本人來新6年多,已經持PR兩年,從事金融方面的工作,現有意向朝公民發展。我知道自己條件還不夠,在新時間不長,PR時間也太短。不過我還是想先請教大家一些問題,免得到時候手忙腳亂。
首先是因爲房子,每個人都在為房子困擾,我也不例外。所以,與其每個月支出大量金錢用於房租,我情願供一套自己所有的房子。據説,如果是公民,只要和自己父母親人(不需要是PR)聯名,就有資格買一手HDB,請問是這樣嗎?因我目前單身,所以不考慮和另外一個PR結婚然後再購房。
其二,我想知道,在放棄中國國籍之後,我是否還有資格繼承我父母在國内的財產和房產?還有,如果我想持新加坡護照長期回國工作,會不會不方便?再申請中國綠卡會不會很麻煩很難批准?
現在只想到這些,我知道還有很多因素需要考慮,歡迎各位前輩給我提出意見或建議。先謝謝大家。
謝謝各位前輩的回復。我現在看懂了, 只要我是SC,就可以和非PR父母買二手HDB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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