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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北方人7 于 22-6-2012 09:07 编辑
1,对于PR, 还是属于其他国的公民,且买RESALE 没享受到新加坡政府的福利,为什么新加坡政府要用各种政策强迫人家卖掉人家在自己国家的老家, 就想让人家将来无家可归吗, 于情于理都不适当。
2,对于已入籍的公民,人家BTO是享受跟其他所有公民一样的福利,至于他没有取消他国国籍,或在他国仍享有政府福利房屋或其他政府福利,他也是违反了其他国家的法律,要由他国来进行法律制裁,与新加坡政府无关。请问一个新加坡公民如果在其他国家犯法了,新加坡政府会制裁他吗?
3, 我还想讲,算了,呵呵。个人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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