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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gel_luo

[房产] 我也做一回“恶房东”?与租客发生超小额租金纠纷--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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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12 17:49:01|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fkk01 发表于 26-6-2012 17:39
我也支持W版的观点,法治社会就要按照法治社会的规则来,发短信威胁别人就别怪别人把你告上法庭。每个人都 ...

我也觉得是,中国人就爱不分是非息事宁人。送地送钱免债,都搞习惯了。我很痛恨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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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12 17:49:0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冏冏有神 发表于 26-6-2012 17:44
不用把一句气话放这么大来看吧?这不是楼主发帖的重点。

话是不能乱说的。

要说小事,陈关西拍照片,修理电脑也是小事啊。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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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12 17:52:28|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冏冏有神 发表于 26-6-2012 17:47
我觉得你过于纠结某些语句了,明明知道这人说话做事都不怎么合群,就当他性格使然说话不经大脑好了,何必 ...

这叫什么事?我被他一通鄙视,说我缺钱咋样咋样,我还要热脸贴冷屁股说好吧你住吧住吧住得舒服点我不收钱?

我就不让他住了,我自己的房子,我宁愿拿来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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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12 17:53:0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WAYNEWEI 发表于 26-6-2012 17:49
话是不能乱说的。

要说小事,陈关西拍照片,修理电脑也是小事啊。后果?

我觉得你是抬杠+转移焦点。你要是想讨论“一条短信背后的法律意义”,可以另开一帖,但跟楼主这件事本身没关系。

那人要是没这么“威胁的”对楼主说,换个语气但是也是很强硬,事情也是现在这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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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12 17:56:2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angel_luo 发表于 26-6-2012 17:52
这叫什么事?我被他一通鄙视,说我缺钱咋样咋样,我还要热脸贴冷屁股说好吧你住吧住吧住得舒服点我不收钱 ...

唉,我不是劝你吗,理在你这边,但是值不值得额外的花时间花精力,应该要考虑一下。实在要争这口气,那也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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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12 17:59:1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是不是我搞错了,不是几号搬进来,就几号搬走,这样才是整个月吗? 如果这样的话,房客30/6搬走,熊猫妹妹不是要退房客一天的房租吗?如果他1/4搬进来, 并交了三个月的房租的话。如果说得不对的话,请指正。

点评

4月1号到6月30号是3个月,到7月1号那叫3个月零一天好不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6-6-2012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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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12 18:01:39|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冏冏有神 发表于 26-6-2012 17:53
我觉得你是抬杠+转移焦点。你要是想讨论“一条短信背后的法律意义”,可以另开一帖,但跟楼主这件事本身 ...

可惜他真的威胁到我了,我是肯定会换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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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12 18:02:3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way版的说法。可以算是恶意恐吓,完全可以直接报警或是直接请律师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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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12 18:04:0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分为两步走,第一步告诉他30号必须搬走交钥匙,如果能够做到,退押金,这事都这么过去了。

如果非要整什么幺蛾子,那就直接报警并且出示短信作为恐吓的证据,法庭上见。

有些人给脸不要脸,非要自己把脸往地上摔,那就让他彻底摔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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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12 18:04:4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kk01 发表于 26-6-2012 17:39
我也支持W版的观点,法治社会就要按照法治社会的规则来,发短信威胁别人就别怪别人把你告上法庭。每个人都 ...

这个事情如果没有那个短信,管他是一天半天,还是一个月两个月的钱,即使是一亿元,充其量是经济纠纷。经济纠纷是小事。只要不是故意欺诈,多少钱的经济纠纷都没事。
看事情不是看钱的多少。看性质。
美国那边还有的案例是因为给小孩刮痧出事的呢。
出了国门,要按当地的法律做事。不能拿国内的标准来衡量事情的轻重。
再举一个例子,最近那个国大中国来的副教授,出事了被学校调查了不是?乱说话。 孙刚的事情才过,这个教授不会用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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