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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2 15:50:15|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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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mar 发表于 5-7-2012 11:47
个人意见:
先帮宝宝申请LONG TERM VISA
谢谢你的建议。
我是想,如果把宝宝和我的一起审批,会不会对我有所加分呢?不知道我这个想法对不对?
我是08年来新,EP,Q1,薪水$2500+,09年来新满一年申请pr被拒,(信中说要两年后再申请),但当时我是单身,自己申请的。之后10年换了份工作,EP,Q1,薪水$2800,做了半年,和老公登记后就换成了LTVP,一直到现在没有做工。这次申请pr的时候是怀孕7个多月,有提交怀孕的证明。
我去提交pr材料的时候,officer说审批时间是4--6个月,那如果宝宝和我的一起,大概审批时间会增长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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