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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苏某打电话给重庆某观光游轮公司保安刘某,说要上船做业务(盗窃)。得到刘某默许后,苏某次日在奉节港上船,潜入4002舱室盗窃游客6000澳元(折合人民币3万多元)和人民币6000元。
事后,苏某分给刘某3000元澳币和2000元人民币,将自己分到的3000澳元在黑市兑换了约2万元人民币。
刘某把2000元人民币挥霍,将3000澳元交给妻子王某保管。王某问钱从哪里来的,他说是别人给的。王某有点不相信,怎么可能有人给他这么多外币?
王某文化不高,也没见过啥世面。她事后称,看到这些花花绿绿的钱,像是冥币,放家里不吉利,于是将钱埋在菜地里。
3月19日,警方抓获苏某和刘某,在菜地挖出3000澳元。
日前,万州区检察院以刘某、苏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提出有期徒刑3年至10年的量刑建议。
重庆晚报记者 陈国栋 通讯员 王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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