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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12 16:14:06|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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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此地无银 于 21-8-2012 16:15 编辑
fsonic 发表于 21-8-2012 08:11
当然不会。。。。
DPR取消,也不影响主PR。
可是DPR的RE-ENTRY PERMIT是跟着主PR的,一起RENEW的,到期日 ...
DPR 只是个民间传说。 很多人莫名其妙的被其困挠。
2个PR只有申请/renew时有担保关系。批准后没有什么D不D的。
但因为婚姻移民的条件是看主申请人。所以2个PR肯定是同时到期。到期时如果还是附属申请,主申请人如果条件不过,附属当然也不会过。
至于你说的‘主’PR的REP失效,所谓的‘DPR’的REP还在有效期的话,并不会影响到所谓的‘DPR’。很简单,cancel PR的案例少的话,可以看看离婚案,这个很多。
离婚的PR并不会因为脱离关系就失效了。只是需要在REP到期后要依靠自己条件来申请。即使条件不足,只要不出新加坡,PR就是永久的。
如果你是指政府强制失效,通常是PR持有人已欺骗手段拿到自己和家属的PR或者后期触犯什么移民法。这种情况因为追溯回当时申请,所有PR一同失效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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