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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aotao618 于 24-8-2012 19:56 编辑
我不知道是我认知上的误区,还是我本身很衰,我老公是SC,我7月4号入境,我们注册后第二天就屁颠屁颠去ICA申请了LTSVP,等了23天,被reject了。。。。因为申请LTSP时有extend过,所以我们第三天又屁颠屁颠去ICA跟他们appeal,重新在网上申请了新的e-visa,然后第四天去峇淡岛过七夕,第五天回来也就是今天8月23号。结果。。。。。
悲剧就发生 ,我在一个印度安哥那里check in,他看了很久,然后我就被海关扣下,告知尽管我的visa有效,但还是只让我待到9月3号。也就是说,我第一次的visa有效期在8月6号,如果不重新申请一张e-visa我从峇淡回新加坡来肯定不放我进,可是却依然按着第一张visa给的逗留时间算,不再从8月23号起重新给我30天。。。。。。
我当时很明白那个坐在对面的新加坡老安娣的意思,但我不明白为什么,于是我请求让我老公进来给他们交流,老安娣问一个新加坡阿sir,他拒绝了我。无奈下我不再多说,让他们按他们的想法去做。
我不懂是不是我不应该早去峇淡,而应该在9月3号才离开,这样他们就直接给个30天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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