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查看: 955|回复: 2

【转贴】五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9-8-2012 22:09:13|来自:山东淄博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释迦牟尼佛在《楞严经》中,开示修行人,欲修三昧,首先便应断除五辛。也就是世俗常见的葱、蒜、韭菜、洋葱、兴渠(又作兴瞿、兴旧、兴宜、形虞、形具)。

经云:“阿难!一切众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诸众生求三摩提,当断世间五种辛菜。是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纵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

诸饿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常与鬼住,福德日销,长无利益。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现作佛身,来为说法,非毁禁戒,赞淫怒疑。命终自为魔王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经文明示:“修菩提者永断五辛,是则名为第一增进修行渐次。”在另一部经典《楞伽经》中,佛又强调:“葱韭蒜等,臭秽不净,能障圣道,亦障人天。”

《金刚经》中,释迦牟尼佛对众弟子说:“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佛陀所有的教法,皆是从自性般若智海中流出,超越了妄想分别对待,故佛经所揭示的宇宙人生真相,永远都经得起事实检验。末学最近亲遇一事,恰好印证佛经教言,既可增进吾人对佛陀圣言量的皈信,亦从反面为吾人敲响警钟,足以值得吾等念佛人深思反省。

2006年9月中旬,末学与几位年轻的佛门同修在一所寺院聚会。其中有一位十九岁的佛弟子,末学是第一次与其见面并相识。这位少年佛子,自幼习武,又从父母熏陶,皈依三宝,还曾持受过二分优婆塞戒(不偷盗,不妄语)。现正在汉求学。

末学见他,性格开朗活泼,虽然两人之间,年龄相差一辈,但彼此相处没有丝毫隔阂。不过,末学也注意到,他的脸上长了不少粉刺。好在还没长满一脸,只算是长了半脸,所以没有破相。要不,脸上坑坑洼洼,那就难看了。

末学当时就对他说:我教你一个方子,可以治粉刺,你想不想听?这位同修马上就来了兴趣:正需此方。我告诉他:每天早上起床,将还未开口的唾液涂在粉刺上,即可痊愈。若开口说话,则精气神便泄,再怎么涂也不灵。不过,这是治标之法,不能治本。要想治本,就必须注意饮食。不能吃火性重的食物,如烧烤、煎炸、烘炒之类。还要避免辣椒等刺激性的食蔬。最重要的,是不能吃五辛菜。你是否爱吃五辛呢?

少年即云:是挺爱吃的。自己知道不应该吃,但每次都口馋,忍不住放很多,觉得吃起来挺香。我道:你只图一时口味之快,害得自己脸上长粉刺。五辛害大,甚于肉食。佛经开许食用三净肉,却未开许食用五辛。

因生吃使人脾气大,熟食使人[关键词屏蔽]强,荷尔蒙分泌紊乱。幸好你是佛门弟子,有佛菩萨加持护佑,所以只长得半脸,要是像世俗中人,脸上就要长满了!

你应该看看《楞严经》,知道食用五辛的过患,这样就会发心断掉了!佛在经上说:修行人食用五辛,佛菩萨和护法神不来守护,饿鬼则乘便跟在你身边,不时来舔你的嘴唇,吸取你的精气。因为五辛气味冲人,护法神闻了,避之不及,哪里还会来为你护法?我又加了一句:你吃五辛,狗都会咬你!

少年笑了:真是这样啊!有位开了天眼的赵妈妈,一次看着我,对我说,别人头顶至少有两个护法神,你怎么只有一个呢?真是希奇事。上次,我到寺院和一位老师一起参加佛七,圆满后回向,大家还为鬼道众生烧了不少钱纸。当时我一出寺院,路过旁边一家房子,里头三条狗便围了上来,冲着我狂叫。老师来了之后,念了几声佛号,狗就退下去了。老师又在我身上拍了拍,这才平安无事。还有一次,我回家时,很多狗追着我叫。我到家后妈妈说:你身边怎么跟了那么多鬼?难怪得狗会追你!

在场几人听得少年之语,都笑道:按经教所言,一个人皈依三宝后有三十六位善神相随,受戒后每一戒则有五位戒神守护。你受二戒,应有十位戒神。念佛人还蒙阿弥陀佛威神加持,差遣极乐世界二十五位菩萨护持。

你倒好,为了贪吃葱蒜,弄得护法神都走掉,只剩一个了!

少年的经历,可谓对佛陀经教的一个生动注脚。吃葱蒜过患如此之大,使得念佛修行功德利益大打折扣。为此微末小节,招致如此重大损失,实在是不值得啊!末学当时征得少年同意,将此事写出来,希望能给大众一个教益,也使我等能有所警惕!

过了几天,末学再与少年联系,询问他的情况,告我粉刺大有好转云云。
发表于 29-8-2012 22:14:30|来自:山东淄博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荤辛,指气味强烈的蔬菜,通常称五辛或五荤。关于五辛的具体名称,经律中有不同说法,多数是指葱、蒜、韮、薤、兴渠。这五种菜具有强烈的刺激性,食用后还会散发令人掩鼻的难闻气息,影响僧团和谐,故为戒律所禁止。

        
五辛,在声闻戒中只提到蒜。《四分律》比丘尼戒单堕第七十条说:“若比丘尼啖蒜者波逸提……比丘突吉罗,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突吉罗,是谓为犯。不犯者,或有如是病,以饼裹蒜食,若余药所不治,唯须服蒜差,听服。若涂疮不犯

    如果因为患病,非食蒜不能治愈,戒律才有所开许。但食蒜后,为了不影响大家,律中又作了进一步规定。《僧祇律》说:“(蒜)服已,应七日行随顺法。在一边小房中,不得卧僧床褥。不得上僧大小便处行,不得在僧洗脚处洗脚,不得入温室讲堂食屋,不得受僧次差会,不得入僧中食及禅坊,不得入说法布萨僧中,若比丘集处一切不得往。不应绕塔,若塔在露地者,得下风遥礼。七日行随顺法已,至八日,澡浴浣衣熏已,得入僧中。

    在团体内,如果大家都食蒜,还不至有什么特殊感觉。倘若只是个别人食用,食蒜后散发的气息,会令他人难以忍受。所以,每吃一次蒜要与大众隔离七天,也不得绕塔。到第八日,等身上气味散尽,才能沐浴、更衣、熏香,回到大众中共同生活。
    禁食五辛是大乘经律中提出的。《梵网经》说:“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茖葱、慈葱、兰葱、兴渠,是五种,一切食中不得食。若故食者,犯轻垢罪中的大蒜,又称胡葱,史传张骞出使大宛,从胡地取回。慈葱,就是葱,由茎叶慈柔得称。兰葱,有说是小蒜,有说是韮菜。茖葱,又名山葱,生长于山泽中,有的说就是薤。兴渠,据传为汉地所无。



   
五辛既不同于酒,饮后能使人神智不清;也不同于肉,食之有违慈悲本怀。那么,菩萨戒中为什么要禁止食用呢?《楞严经》说:“是诸众生求三摩提,当断世间五种辛菜。是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纵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因彼食次,舔其唇吻,常与鬼住。福德日销,长无利益。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现作佛身来为说法。非毁禁戒,赞淫怒痴。命终自为魔王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阿难,修菩提者永断五辛,是则名为第一增进修行渐次。

   《大佛顶首楞严经》经中告诉我们,食用五辛将生淫增恚,并使善神远离,魔王现前,生毁禁戒,死堕地狱,故须禁食。《楞伽经》也说:“一切肉与葱及诸韮蒜等,种种放逸酒,修行常远离……饮食生放逸,放逸生诸觉,从觉生贪欲,是故不应食。由食生贪欲,贪令心迷醉。迷醉长爱欲,生死不解脱……酒肉葱韮蒜,悉为圣道障及违圣表相,是故不应食。此处,将吃葱蒜的过失与饮酒吃肉相提并论,因为它们都能增长爱欲,障碍圣道,所以不能食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8-2012 10:08:37|来自:山东淄博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土豆师兄吉祥:您提到的《楞严经》里‘欲修三昧,首先便应断除五辛’的一段,是释迦如来对“戒行菩萨”说的,对“慧行菩萨”影响不大。
    《佛说梵网经》卷下云: “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茖葱、慈葱、兰葱、兴渠。是五种,一切食中不得食。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明·一如等 撰的《三藏法数》解释《五辛》:﹝出梵网经﹞
  [一、大蒜],大蒜者,至荤至辛之物也。
  [二、茖葱],茖葱者,薤也。其形似韭类,山葱也。
  [三、慈葱],慈葱者,乃葱之正名也。
  [四、兰葱],兰葱者,即小蒜也。杂阿含经云:非小蒜,木葱。是也。木葱即韭也。
  [五、兴渠],兴渠者,叶如蔓菁,根如萝卜,生熟皆臭如蒜。出于阗国,华夏不产,故不翻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