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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 现在SG的房价高不可“攀”, 一部分原因多亏了“大量”2房东。
要是做如下修改,会不会有所改善呢?
1。 (最好有政府规定)非PR和Citizen, 禁止作为二房东(若是自己房产则可以租出;若是第3方房产,则不行-违者“大大”的罚款)
2。 PR和Citizen若租出属于个人产权的屋子,需要通知房屋局以做档案备份; 若租出“非”个人产权的屋子(如第3方屋子,比如向大房东租来的), 需要申报房屋局,并交税(10%的整套租金价格)。
3。 任何非PR和Citizen若是隐瞒并租出第3方屋子,一旦查获,大屋主要罚款,并3年之内不得外租; 2房东将被列入黑名单(比如无论在SG呆多久,学历多好,都不具有申请PR or Citizen 资格)。
当然,有人也许会说,这是保护PR and Citizen, 钱摆明了给他们赚。其实并非如此:
1。PR和Citizen, 不管是自己房产或者第3房房产,最多只能出租2整套。
2。PR和Citizen在SG法律下,有较高的意识,不敢胡来,毕竟SG地方小,怕混不下去。
以上3点,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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