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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5月底进入一家新加坡本地小建筑公司,6月19号拿了EP准证,中途被人力资源经理叫去office签合同, 然后她说老板不在,等老板回来签好了拿给我,至今没给。上个月7号,由于各方面原因不打算做了,跟小老板说要辞职(老板公子),老板挽留几次最终同意这个月7号也就是昨天放人,开始他不要我写辞职信,我还是给他发了一封正式的辞职信,不过没给HR发。然后昨天让我请客吃饭,吃完饭我问他割准证的事,他说不用割,你直接回国就行,(我辞职的理由是我打算回国发展)。
关系是有点乱,因为我小老板和我年纪差不多,平时对我还算客气,所以有些事也没分的那么清,现在觉得防人之心不可无啊,第一个月工资从6月5号才发,之前的白干了,最后2天的工资又不给,临走还让我请客吃饭。目前我打算拿回合同,割掉准证,要回最后2天工资,我怕闹翻了没合同没正式辞职信的对自己不利,所以想提前听听各位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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