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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sa 于 11-9-2012 10:06 编辑
先介绍一下情况。
我和我老公二月申请公民,当时已经怀孕。
宝宝六月出生,七月为他申请PR,据说要十月有消息。
九月我和老公公民批了。以为可以补产假。
公司讲要孩子是公民才可以补两个月的产假阿,而且在宝宝一周岁内。
我想要不要现在给宝宝申请公民,可是我和老公还在公民三部曲的阶段,又担心迟申请孩子没有办法在一岁内拿到公民,那样多可惜假期。
问题是
1孩子没有任何身份呢,能申请公民吗?
2我们还没有拿到正式批准信,能做担保帮孩子申请吗?
希望有经验的朋友们指点一下,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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