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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你是否赞成立法来对付邻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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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12 21:00:4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七荤八素 于 19-9-2012 21:02 编辑


义顺7道第174座组屋12年来都有住户高楼倒尿,墙上留下污迹,每户人家把开启式窗户改成滑动式,避免被波及。(叶振忠摄)



想要在家里好好休息,邻居却不断发出噪音。
晾在窗外的衣服好不容易晒干,却被楼上邻居的湿衣服弄湿。
走廊被邻居堆满杂物,阻碍通行。
高楼居民往窗外泼尿倒粪,低楼居民天天遭殃。
……

这些不时发生在组屋区的滋扰事件,也是许多邻里纠纷的起因。

但是,因为这些行为不抵触刑事法,因此,备受困扰的邻居们即使向警方、市镇会或HDB投诉,很多时候也无法很有效的制止“邻霸”冥顽不灵的恶行。
HDB去年接获的邻里纠纷事件,比过去2年多。

面对越来越多的邻里纠纷,外交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日前在面簿上留言说,邻里之间的纠纷已存在多年,但与几年前相比,人们现在更不愿意去容忍邻居的行为。
“这类行为虽然多数算是社会骚扰,但并不违法,警方无法有效制止。法律方面,目前没有任何有效的办法可解决问题。”

尚穆根建议,探讨立法制止居民的滋扰行为,明文列出哪些滋扰行为是违法的,并以法律制裁违法者。

赞成者:比较有效的做法

针对“应不应该立法对付邻霸”,本报进行了一项10人抽样小调查。调查显示,支持和反对的民众各占半数。

支持立法的人,多数是认为立法会比较有效。

淡滨尼集选区议员马炎庆也察觉,邻里纠纷有增加的趋势。他赞同立法管制,并[关键词屏蔽]齐下地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居民的公德心。他说:“这和《赡养父母法令》相似,立法管制可以让居民有采取行动的管道,带来一定的效果,同时也可从中培养居民的公德心,学习彼此体谅。”

反对者:缺乏人情味的做法

不支持立法的受访者则认为,外国人经常嘲讽新加坡是一个“罚款城”(fine city),什么事情都用法律来约束,所以,我们今后应该尽可能朝“越来越少法律约束”的方向前进。而且,受访者认为,凡事都用法律约束,会让这个社会变得越来越没有人情味。

摩绵加冷集选区议员潘丽萍就认为,可以把框架制定起来,但使用这样的框架来制裁邻居,应该是逼不得已才使用的最后一个对策。
“邻居之间发生纠纷,应该心平气和坐下来,大家试着多去了解对方,而不是动不动就用法律来对付邻居。”

邻里纠纷,如何处理?


○本地情况

在现有的制度下,面对邻霸的滋扰,居民一般会报警,或向市镇会及HDB投诉。除此之外,居民也会找议员或基层领袖协助,但是,涉及纠纷的双方往往各执一词,导致调解工作不容易进行。

调解不果时,只好转介到社区调解中心。社区调解中心去年调解了338起邻里纠纷案件,占总调解案件的57%。今年上半年则协调了161起邻里纠纷。

只涉及双方的邻里纠纷,HDB不会采取执法行动,但是,如果发生持续影响一群居民的公共滋扰事件,HDB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会考虑强制收回组屋。HDB曾在1990年充公一个组屋单位。该名屋主被法庭宣判行为失检,但是,他被罚款后依然故我,HDB最终不得不介入,强制收回他的组屋。

○国外情况

一些国家会用法律来解决邻里纠纷,如:南非、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这些国家有所谓的“社区法庭”(community court),主要审理邻居之间的纠纷。
社区法庭常见的邻里纠纷包括:邻居孩子太吵、侵犯到邻家的停车位、邻家的孩子损坏居住环境、邻家的花草树木太长、太杂乱,影响到左邻右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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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12 23:04:2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我的楼上就丢卫生棉下来,多恶心

点评

不光那个吧,还有用过的避孕套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9-2012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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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9-2012 05:56:44|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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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9-2012 06:00:56|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楼上总是把拖地抹把晒出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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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9-2012 09:31: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赞成,没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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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9-2012 09:53:4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素质不均衡的情况下,还是要立法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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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9-2012 10:00:0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不过很难相信还有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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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9-2012 10:00:1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种事。。。真的是第一次听说,这也太郁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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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9-2012 11:48: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立法好,觉得没人情味的就忍吧!有些忍不了的行为就要治。

我隔壁的天天在我家门口烧香,我路过的时候就憋气。
他们有时候在门口烧纸钱,香灰就从门缝飘到我家里,把地板搞到很多黑黑的。

我就忍!再超过的话还是需要法规来约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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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9-2012 11:56:1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
文章里那个高楼泼尿的,纯属病态,应该强制送精神病院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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