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proactive 于 14-11-2012 13:08 编辑
大家好,本人2006年8月到 新加坡读书,2010年8月NUS博士毕业,10年9月工作至今,EP/P2, 年收入70K-80K.。 现在打算申请PR.。老婆和小孩在中国,想全家一起申请,我主申请。大家觉得概率有多高?请各位有经验的给些意见,谢谢大家。还有,申请PR 4A 表中,有家属一栏,填家属工作性质,我家属在国内有工作,我应该如实写她的工作,还是写“Not applicable"?因为如实写,ICA觉得她有可能不会来新加坡,当然,可能还要我补交她的材料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