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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SP,
幼师,国内大专,
08年修读本地KLC大专,06年来新,
06〜/16/4/12一直在本地一间规模非常大的国际学校,后升职为Chinese HOD
老公,WP,03年来新至今,公司很大,
儿子在国内上小学
09年第一次全家申请,三个月杯具,当时正式最严的时期,朋友条件和我一样,早三个月申请批了
当时告知两年后再申请
16/4/12我换到新单位,MOE管辖下一间学校,规模没有之前的大,但薪水高一点$2500,职位是资深教师加HOD
知道这个薪水和坛子里的各位高人比很低,可我们这个行业这个已经不低了,
23/4/12再申请,当时才工作一周,递交的六个月新税单是原单位的$2300,新学校很配合,填写了表格
等待过程中,大概六月中旬ICA叫我补充家属资料,以为有希望,
结果23/8杯具,信上没再限制下次申请期限
我知道会被砸!和大家比我们夫妻条件太差了,是不是没必要再申请了!该回国还是再试一次?孩子马上升初中了,我们已经耽误了太久了,
该怎么办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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