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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蟑螂、老鼠、蚊虫等,犯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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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0-2012 18:55:27|来自:山东淄博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ZT


佛教以“人”为本,所以不杀生戒主要是指不杀人。杀人是犯波罗夷(极重罪),是戒律中不通忏悔的根本大戒。杀死蟑螂、蚊蚁等,则是犯突吉罗(轻垢罪),属于恶作,虽然一样有罪,但和杀人不同。因此,以人为本的佛教,有时为了防止传染病蔓延,为了大多数人的生存而杀害虫蚁等,并不是很大的罪恶。当然,如果能够事先预防或驱逐,那是最上策,就可以避免一些无谓的伤害。


事实上,我们平时在有意无意间伤害的小生灵更多,这种无意中杀害的行为,纵使有罪,也属轻微。佛教重视的是动机、存心,怀着瞋心而故意杀生,那就必定要受苦报的。


此外,若依广义而言,浪费时间,破坏物品,也是杀生。因为生命是时间的累积,所以浪费时间如同杀生;相同的,物品是大众的资源,是大众集聚因缘而成,也一样要珍惜爱护。现代社会都在提倡护生环保、主张生物自由平等,与戒律的精神有异曲同工之妙。
发表于 13-10-2012 00:24:02|来自:山东淄博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师兄,我学过《优婆塞戒经》,专门讲到“造业的原理”或者“业是怎么形成的”。和你贴子描述义理是不同的。
提出心力、心向的事,你有杀的心理趋向,有足够的心理力度,那么就是杀生的定业啦,还讲到怎么造作“不定业”。总之,是很详细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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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0-2012 19:10:34|来自:山东淄博 | 显示全部楼层
护法满愿 发表于 13-10-2012 00:24
师兄,我学过《优婆塞戒经》,专门讲到“造业的原理”或者“业是怎么形成的”。和你贴子描述义理是不同的。 ...

阿弥陀佛

呵呵。。。赞叹师兄的好学

提出心力、心向的事,你有杀的心理趋向,有足够的心理力度,那么就是杀生的定业啦

佛教重视的是动机、存心,怀着瞋心而故意杀生,那就必定要受苦报的。

分享圣严师著作  -  http://www.ddm.org.tw:81/gate/gb/www.shengyen.org/content/books/books_01.aspx

圣严法师

有人写信问我:住宅内如有虫蚁,应当如何处置,打扫时,必定会伤杀一些,那样的伤杀,算不算是破了杀生戒?或者命仆役打扫,仆役於打扫时,伤杀了虫蚁,是否会构成教他杀生的重责?或者归咎於虫蚁的业报所致?这实在是个大问题,为了维护人类自身的资生财物,不得不驱除虫蚁侵蚀,为了护持戒体的清净,又不得故意杀伤虫蚁。不过,有损於人的虫蚁,是必须驱除的,驱除之时,则不得存有伤杀之心,应该小心为之,如已尽到护生的最大可能,仍有误杀误伤之者,应该自责於心,生悔意,发悲愿,愿其投生善类,愿其终将成佛,庶可免以杀生之罪。这在律中是有根据的。《十诵律》卷十一,记载佛陀亲自为僧伽的床褥除虫(大正二三·七七下)《十诵律》卷三十七,因为浴室之中,湿热生虫,佛说:“应荡除令净。”(大正二三·二七○下)但是,最要紧的工作,乃在於不使住宅之中生起虫蚁,经常保持乾燥清洁,破损了的,立即修补,墙脚壁孔,要填平塞满,容易生虫的所在,在尚未生虫之先,予以消毒,防止生虫;如在生虫之后,为了持戒,便应小心驱除而不得使用药物来残灭。否则的话,杀一虫,得一下可悔罪,杀千万虫,即得千万下可悔罪!但要求得杀戒的绝对清净者,要到小乘初果以上哩!所谓“初果耕地,虫离四寸”。凡夫是办不到的!

  由於戒的持犯,全在於心,故对杀虫的罪责,分别六句:有虫有虫想,根本小可悔罪;有虫有虫疑,亦犯根本小可悔罪;无虫有虫想,方便小可悔罪;无虫有虫疑,亦犯方便小可悔罪;有虫无虫想,无犯;无虫无虫想,无犯。另外,不得打人,不得打畜生乃至虫蚁,嗔心打者皆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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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0-2012 00:02:40|来自:山东淄博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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