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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ood99 于 1-11-2012 09:30 编辑
国务院侨办率领的「侨务政策法规调研宣讲团」最近访问多国讲解明年夏天生效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新规。
个人认为主要澄清以下几点:
1,华侨回国定居问题,特指华侨需要在国内恢复常住户口或设立常住户口(**其实这种应该算归侨,归国定居)
2,相应的,华侨并不回国落户,则不需申请回国定居。华侨持中国护照可以自由出入境,居住不受限制
3,进一步坚定了不搞双重国籍
4,但相应对外籍华人提供居留便利,增设探亲、投靠、置房、赡养、寄养类居留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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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国务院侨办率领的「侨务政策法规调研宣讲团」昨天到访多伦多,为预定明年夏天生效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进行讲解。宣讲团成员包括国务院侨办政法司司长王晓萍(团长)、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曲云海、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副司长赵晖等人。就海外普遍关注的华侨回国定居问题,王晓萍指所谓「定居」,特指华侨需要在国内恢复常住户口或设立常住户口。如果华侨并不想返回中国落户,则不需申请回国定居。华侨持中国护照可以自由出入境,在中国居住不受时间限制。曲云海透露,2011年全国共办理约9600多华侨申请回国定居。
王晓萍介绍了近年来,国内相关部门出台涉及华侨的政策法规,包括华侨可以使用护照代替身分证,在国内办理各项事宜,保障华侨子女就学、参加社会保险、投资权益,华侨的计画生育政策等。她指除针对华侨的各项保障政策之外,对持外国护照的外籍华人因探亲、旅游、就学、合作交流等需求而出入境的需要,在签证、绿卡和居留等方面,也出台了方便措施。
曲云海表示,公安部于2010年6月起,进一步为外籍华人提供入境、停留和居留便利,扩大外国人居留许可签发的对象,增设探亲、投靠、置房、赡养、寄养类居留许可。合法入境的外籍华人凡符合条件,均可办理上述居留许可。外籍华人办理绿卡的审批门槛也逐步放低。外籍华人除可以投资、任职者身分申请绿卡之外,还可以因家庭团聚事由申请绿卡,比如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外籍华人回国投靠直系亲属等。他指自2006年以来,已签发4,000多张绿卡。
他指,公安部为方便外籍人士入境,已在全国44个城市逾60个口岸,实行办理口岸签证(落地签证)业务,对因人道原因或紧急救险等情况需紧急入境人士,提供口岸签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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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侨办政法司司长王晓萍表示,一直以来中国政府对海外华人呼声很高的双重国籍问题都予以了高度重视,在去年还由全国政协派出调研组进行研究。
“尤其是连印度都发放了印裔证,许多海外华人也都问中国是不是可以照此办理﹖中国政府经过再三考虑之后,最后还是更进一步坚定了不搞双重国籍的决心。因为政府考虑到,既要有利于海外华人在居住国的长期生存发展,也要有利于中国和其他友好国家发展良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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