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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裹糖君 于 12-11-2012 13:37 编辑
好像每次都来这边麻烦各位,再次感谢,这次小妹我又有一个问题,请各位帮我出出主意。
我的条件再次复述,在新三年一直工作,现在SP, 所以之前八月用自己准证申请,然后一个多月后ICA来信问我是否考虑用老公的名义申请,如果同意就上缴资料,(老公是本地人跟我同个公司,同个职位)。于是交呗,但申请时间就悲剧的从八月变成十月。
我们其实想要早点拿BTO,眼看11月的BTO要出了,我是否可以让议员帮忙写封信,催下。好吧,我承认是我们猴急了,但真的想早点在这安家。我知道我的条件没什么出彩的,基本工资2千左右,但总工资稍微好看点,差不多每月能拿4千。但真的好想快点有个家,不想再流浪了。小女子玻璃心,请轻拍。谢谢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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