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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一直以为服兵役是孩子辈的事情
直道某天公司同事提到 如果一个女性在自己申请PR的同时,帮丈夫申请PR,女性为主申请人,那么丈夫就属于第二代,这个第二代不是孩子的意思,而是副申请人,和帮孩子申请是一样的。
凡是第二代男性,都需要服兵役。
但是这个兵役要服多久,是否是2年那种,我就不清楚了。
ICA那个PR申请的说明上,也写明男性PR是需要服兵役的,只是在某些条件下可以豁免。
这个“某些条件”指得就是男性自己是以工作准证的身份申请的,自己是主申请人。
想请教一下,这个说法是不是真的,如果丈夫拿到PR后需要服兵役,需要服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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