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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2012 00:22:51|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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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新加坡建筑市场从业多年,觉得新加坡劳工政策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如果罢工的是私人公司的工人,最头痛的是私人公司老板,人力部会给公司压力,要求公司妥善解决冲突,一切解决的费用和罢工损失由公司承担,政府不会损失什么。
司机罢工直接对政府,而且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失的是政府,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政府的做法是对的,否则,怎么管理其他国家的劳工?
关于同工不同酬,相信这些司机哥来新加坡前依照中国的消费指数接受现在的薪水及相应的合同条款,只是到了新加坡后发现比马来西亚司机薪水低,参照的消费指数变了,但他们可能没有看到中国建筑工人的薪水又远比孟加拉、印度建筑工人高,因为印孟国家的消费指数与中国不一样,司机哥们没有理由愤愤不平。
既然签了劳务合同,劳方就因该在合同期限内为资方提供服务并获得资方提供的酬劳,合同期满自己想干啥干啥,就这简单,完全没有必要闹得影响社会秩序且上升到中新外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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