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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七荤八素

[理财] 司机案,罢工不合法;威胁要罢工却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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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2 16:50:3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部长车资上调的言论确实不合逻辑.不知道他的这想法是怎么来的.

看来明年起车资是逃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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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2 17:35:1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张仕华:不合理的涨价

狮城脉搏

  交通部长吕德耀日前明示明年很可能会调高巴士车资。其中一个原因是为了给巴士司机加薪,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如果单单是以经营巴士来计算,新捷运和SMRT是亏损的,因此要涨价来补助。但是从新捷运和SMRT企业的整体来看,每年都有盈余,SMRT的盈余甚至是超过1亿元。可是因为之前就定好了调整车资的计算法,因此陆路交通管理局被自己所定下的计算法所牵制,无法不调涨车资。其实,以陆交局的计算法来调涨车资是大部分国民所无法接受的,而政府惯用的解释就是:比起其他发达的国家,我们公共交通车资算是很低了,而且是人民负担得起的费用。

  据知,义顺和三巴旺邻里商店户外展示区租金明年将调涨四倍。议员李玉云承认这样的涨价会让店家造成很大的影响,但是不调整就会让市镇理事会无法提供更好的服务。最后,她当然又用政府惯用的解释法来说:涨价虽然看似很大,调整后的租金仍比市价低许多。市镇会真的这么缺钱用吗?雷曼兄弟银行倒闭时,我们才知道市镇会总共在其中亏了超过千多万元。令人无法理解的是,其他五个市镇会,白沙榜鹅、东海岸、蔡厝港、马林百列、荷兰武吉知马皆表示目前不打算调整收费。难道他们不打算提供高素质的服务?

  我相信这两起涨价都是绝大部分国民无法接受的,也无法说服民众如果不涨价,新捷运和SMRT、义顺-三巴旺市镇会将无法运作下去。以下我表达个人的观点:

  首先,有关公共车资涨价的事宜。公共交通是全民的福利,根本不应该从中赚取利润。就如全国教育一样,教育部不可能从公共教育那里赚取利润,因为这将使贫穷国人无法受教育。同样的,公交是基层国民日常使用的交通工具,而新捷运和SMRT也垄断市场,让国民别无选择。陆交局单单以巴士营运来计算是否应该调涨车资的方法是既不合理,也脱离时代。今天全世界的人都可以免费使用面薄、雅虎、谷歌等网页,为何这些网页经营者可以生存?因为越多的用户让这些网页可以收到更多的广告。今天越多的公交使用者让新捷运和SMRT能以更高的租金将车站的商店租出去、以更高的价格收取更多的广告费。公交使用者提供了它们这么大的商机平台,但是计算时却必须分开来算,这到底是什么时代的计算法?为何陆交局无法与时并进?当人民不断地表达了这观点,当局却继续视若无睹呢?

  无论如何,当公交业外包给私人企业后,陆交局就面对一个无法解决的局面。企业要向股东交待,必须有盈余。可是公交是全民的福利,怎么可以让企业成为赚钱的工具呢?陆交局如今骑虎难下,纵然年前破天荒地以11亿元去资助两家每年都有盈余的私人上市公司,但是仍然逃不过这不合理,也不合时代的“计算法”之紧箍咒,明年很可能还是必须调高车资,引起民愤。

  其次,有关市镇会提涨邻里商店户外展示区租金四倍的问题。我认为,不管市镇会多少年没有调涨租金,都不应该一次过将租金调涨四倍。以往市镇会不调涨,是自己的疏忽。如今大幅度调涨,纵然商家仍然“负担得起”、费用也比一般市价低,这样幅度的调涨对商家来说,心理上肯定无法接受。

作者是基督教牧师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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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2 22:13:0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2名爬起重机讨薪中国工人 预计近日获释

  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两名中国籍客工吴孝林和朱贵磊日前被指擅闯裕廊海港路31号的工地、非法滞留在三号和四号塔式起重机上并意图恐吓中江(新)国际有限公司的工程经理潘根喜。在新加坡客工援助组织“情义之家”的协助下,两人已找到律师代表,预计会在这两天由“情义之家”安排的担保人保释出外候审。


  被告吴孝林(47岁)和朱贵磊(24岁)的律师拉维达帕·星(Ravinderpal Singh)说,受“情义之家”委托,义务代表两名被告。由于他刚接手此案,需要接受两人指示,才能知道是否会代为抗辩。

  吴孝林和朱贵磊的案件于当地时间12月12日下午在法官内堂透过视频进行审前会议,律师透露“情义之家”有意保释吴孝林,但由于来不及办理保释手续,吴孝林需要延到13日才会出来。

  至于朱贵磊,律师说“情义之家”所安排的担保人,要明天(14日)才能到法庭来办理保释手续。


  吴孝林和朱贵磊因为涉嫌非法滞留在起重机上,而在上周五(12月7日)被控擅闯工地。他们各面对一项擅闯控状,两人表示有意抗辩和聘请律师,法官于是将他们的保金各定为1万元。

  控状指,吴孝林和朱贵磊于当地时间12月6日上午6时到下午2时20分,擅闯裕廊海港路31号的工地。两人被指非法滞留在三号和四号塔式起重机上,意图以恐吓行为令中江(新)国际有限公司的工程经理潘根喜(44岁,前译潘根昔)恐慌。

  法律规定,擅闯罪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长达三个月,或罚款高达1500元,或两者兼施。

  吴孝林和朱贵磊来自江苏省,因不满遭公司扣薪,清晨攀上两台10层楼高的塔式起重机顶抗议,前后跟谈判人员僵持了九个小时才下来。

  新加坡人力部则表示,两名客工在爬下起重机后,已当场跟雇主解决薪资问题。其中一人在回到地面后,曾向人力部的职员透露,因为找当局索偿很麻烦,所以才擅自行动。

  这是继上月26日SMRT中国籍巴士司机非法罢工后,第二起中国籍工人抗议活动。(张嫥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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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2 22:15:4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七荤八素 于 13-12-2012 22:17 编辑

新加坡缘何禁止罢工?

  这次罢工之所以令新加坡举国震惊,是因为这里已有26年没有罢工了。

  前两周闹得沸沸扬扬的中国巴士司机在新加坡“非法罢工”事件,总算平静下来,不再占据各大媒体头条。在新加坡政府“绝不容忍”的态度下,5名司机被控,29人被遣送回国,其他参与罢工的150多人受到警方的书面警告。

  由于政府态度严厉、出手很重,尤其是将一整批司机遣返,令事件陡然升温,引来国际关注。香港职工盟甚至发起示威,到新加坡驻港领事馆外抗议。中国媒体的报道,也令新加坡政府形象大大丢分。很多读者难以置信,新加坡居然不准罢工。这是一个多么高压、蛮横的政府呀!

  虽然,我也认为新加坡政府对这次事件的处理手法太过粗糙,在平衡劳资关系时,过于偏袒原本有错的劳方,对罢工工人过于严厉,但是话说回来,中国司机的做法也不是没有问题。

  其实,新加坡法律并不剥夺工人罢工的权利。只是新加坡立法规定:水、电和煤气这三项服务禁止罢工;其他“必要服务”,如银行、邮电、海港、航空、监狱、公交、医院等等,则限制罢工。

  新加坡独立前,曾经历社会动荡、[关键词屏蔽][关键词屏蔽]不断、种族关系紧张的阶段。为防止一些重要领域因罢工而瘫痪,以致社会停摆,政府一方面立法限制这些行业的罢工,另一方面也积极介入劳资纠纷,倡导所谓“劳资政三方机制”。这就使得罢工情况大为减少。

  这次罢工之所以令新加坡举国震惊,是因为这里已有26年没有罢工了。巴士服务属于法定的“必要服务”,司机罢工须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包括至少提前14天通知雇主。而恰恰是这一条令许多中国人解读为“不准罢工”。“提前14天通知雇主,那还能罢得成吗?就算罢成,也起不到作用了!”

  对此,新加坡人看法不一样。有新加坡朋友对我说,罢工究竟是目的,还是手段?如果罢工是为打击雇主,是为了让服务陷入停顿,那提前通知雇主自然会失去意义。但如果是为了施压,提前通知有什么不好?就拿这次罢工来说,如果司机提前通知,定会引起各方重视,政府也会马上介入。毕竟这是公交行业,影响重大。如此一来,司机们的合理要求,肯定也会得到满足。

  而这就是新加坡的国情,劳资政三方机制的好处。罢工在新加坡,被视为最后的手段。可惜中国司机不了解这些。他们以请病假的方式,突然在星期一早上拒绝开工。在这之前,公司高层甚至连他们有什么不满都不知道。

  尽管事件发生后,SMRT饱受批评,被指管理出了问题,罢工工人反而得到不少同情。但也有新加坡朋友表示,如果中国司机聪明一点,不是用请病假的方式,而是用威胁罢工的方式,就完全不会有问题了。毕竟,“集体请病假”在法官看来根本是不值一提的“小把戏”,无法改变罢工的事实。相反,威胁罢工却是合法的,也是可以解决问题的。(李叶明 新加坡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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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2 22:46:5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七荤八素 发表于 13-12-2012 22:15
新加坡缘何禁止罢工?

  这次罢工之所以令新加坡举国震惊,是因为这里已有26年没有罢工了。

这个作者看来一点不了解什么叫外劳啊。

威胁罢工就算合法,可是一点作用也没有。 外劳私下威胁雇主在新加坡当然有,但是对于外劳这种受严厉压迫管制的弱势群体,只要雇主有时间反应,外劳是一点机会也没有,直接就压着去机场。网上那么多血泪控诉还不够么。

这些司机当然也知道,私下威胁smrt,只是自寻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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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2012 22:59:3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goldenstar 发表于 13-12-2012 22:46
这个作者看来一点不了解什么叫外劳啊。

威胁罢工就算合法,可是一点作用也没有。 外劳私下威胁雇主在新 ...

貌似SMRT的外劳司机们,还没那么容易被替代吧?
借调、培训、熟悉,都是需要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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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2 08:28:2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goldenstar 发表于 13-12-2012 22:46
这个作者看来一点不了解什么叫外劳啊。

威胁罢工就算合法,可是一点作用也没有。 外劳私下威胁雇主在新 ...

怎么这么快就忘了?
第五个人就是因为说了(如果不答应,就继续罢工。)说了威胁的话,结果判了六个星期。
威胁也是会定罪的。

奇怪的是,走的29个人和被判刑的人,为什么没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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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2012 09:04:2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凡又平凡 发表于 14-12-2012 08:28
怎么这么快就忘了?
第五个人就是因为说了(如果不答应,就继续罢工。)说了威胁的话,结果判了六个星期 ...

走的那些,并没有被提控。
他们是被人力部直接吊销准证,遣送回国。
这样的情况根本没有律师发威的可能性。

至于那第一位认罪的,或许是抱着早点服刑早点回家的心态吧。
请律师,就是走个过场,也就是法律程序。
明摆着接下来的几位也会坐牢的。
共犯(第一位)都认罪伏法了,其他人还能幸免吗?
律师都说了,3个选择。认罪,求情,或者抗辩。
认罪跟求情不就一回事吗?
个人猜测,现在律师都在积极跟司机们沟通,告诉他们这样的案件是不可能赢的。
还是早早认罪,回家过年吧。

无论国籍或者本地舆论有多大的压力,势在必行的。
除非中国政府发兵抢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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