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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012 15:32:00|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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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幽暗香浮动 发表于 20-12-2012 12:12
准证被拒可以理解,可是PR的配偶?这是要把PR也赶回去吗?否则让人家两地分居什么意思嘛?不在一起怎么生 ...
这是在考验我们夫妻的感情么?让夫妻分居两地真的很不可理喻,再说又不是没为政府做过贡献,本来我老公不想来新加坡的,是他父母一手办理把他给接过来的,来了就荒废了国内的学业,为政府服了两年兵役。有些人说什么服了两年兵役给你个PR很划算,我想说:为了服这个兵役,我老公学业未完成,兵役服完年龄也不小了而且根本没心思继续读书了,找工作吧因为学历问题也找不到好的工作,如果当初不来新加坡他完全可以在国内上个普通设计学院然后去他哥哥办的设计公司工作都比现在好,最起码我们夫妻不会分离不用饱受相思之苦,政府怎么就不考虑考虑这些?太冷血太无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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