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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13 22:43:00|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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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小强 发表于 30-12-2012 20:46
嗯嗯,谢谢~~
我有一个朋友和你们的情况差不多,只不过老公是PR,当时也是由老公给老婆申请了PR,移民厅说老公不能给继子申请,要他们办一个领养手续才可以申请。可是,因为这个男的是中国人,他之前已经有两个孩子,在中国是不符合领养条件的。最后我的朋友只好自己找了一份工作,然后以母亲的身份给孩子申请到PR。所以,我觉得之前你可能都是让继父帮你申请,在新加坡,你们两个是没有关系的,继父和你妈妈是夫妻,但和你没什么关系。你可以再确认一下,看是不是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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