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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2012年12月2日持2年多次往返旅游签证入境,入境逗留30天,2012年12月18日提交了父母的长期准证申请,同时延期短期签证,第二天就被批准延长至2013年1月31日,2013年1月2日收到邮件,说申请不成功。老公是新加坡人,自己是独立pr,今年刚renew了一次,12月刚注册结婚,以下疑问需要各位有经验的同胞给点意见。
1。 我是应该在多久之内appeal?应该怎么appeal?是不是一定要找议员还是自己直接去ica?
2。 如果这次不appeal,等父母过完年回去中国(回去机票买的是2月23日的,所以就算不appeal也要去再申请延期短期签证),下次再来再申请可以吗?会有什么影响吗?间隔必须多久才可以再次申请呢?
谢谢各位大虾,主要申请长期准证的原因是家里就我一个孩子,希望父母能来这里多走动,一直要申请签证很麻烦,而且今年有计划怀孕,父母如果在的话,可以互相照顾。
先感谢各位的分享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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