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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4-2013 04:50:46|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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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k1984629 发表于 18-3-2013 17:51
兄弟我已经第一时间报警了,然后再写的这个贴总结。。。在帖子最开始就是警察局备案,空说无凭谁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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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句话:
至于公布车牌这些,说实话我还觉得公布得不够。我咨询过我的法律顾问,这种公开信息确实对方可以起诉,但到现在为止他都没有,为什么?很简单因为他怕小事情闹大,而我就想把事情闹大给这种人一个深刻的教训。
我觉得,,,谁是法盲还不好说。
!!!!
对于楼主说的很多什么法律条款的刑罚。。。
记住: 那是最高刑罚!。。。
!!!而且我并没有从那个装修商的短信看到任何威胁性的词汇。
如果连装修商说我只有找律师打官司了也算威胁
那你说,不退定金我就一定告你。这更算是威胁了!
你咨询你那个所谓的律师朋友,说到底,,他/她 只是律师,暂且不说他有没有上庭的资格,但最终判刑是法官判刑,不是你那个律师朋友。
对于你的一些,此人似乎神经有问题的话。 100%是人身攻击!
如果真的上庭,法官看到你的所有帖子,最后谁被判刑还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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