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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13 14:33:43|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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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bobo 发表于 21-1-2013 14:31
有详细点的没
同觉得不怎么給力阿,没有特别打动人心的地方
政府今天上午宣布“2013年结婚生育配套”,强化现有的措施配套,协助国人组织家庭。
新配套所包含的一系列措施将包括:
调高婴儿花红2012年8月26日或之后出生的每个孩子,可获得更高的婴儿花红现金奖励,达$8000。
新生儿保健储蓄补助金政府将为所有在2012年8月26日或之后出生的新加坡婴儿开设公积金保健储蓄户头,$3000补助金分两次存入孩子的户头。
此外,从2013年3月1日起,先天及新生儿疾病将被纳入健保双全计划受保范围内。
育儿优先配屋计划(Parenthood Priority Scheme)建屋局将把新组屋优先分配给育有孩子的首次申请购屋者,申请条件是孩子必须是新加坡公民,年龄在16岁以下。
育儿短期住屋计划(Parenthood Provisional Housing Scheme)在这项计划下,首次申请购屋的已婚夫妇在等待新组屋竣工期间,将能想建屋局租下组屋,房租将在夫妇负担得起的范围内。申请条件是孩子必须是新加坡公民,年龄在16岁以下。
政府共同承担辅助受孕技术疗程费用在公共医院接受辅助受孕技术疗程(Assisted Reproduction Technology Treatment)的夫妇,可按条件申请补助津贴,获得高达75%的辅助受孕技术疗程费用,以三次胚细胞移植疗程及三次解冻冷藏胚细胞移植疗程为限。
延长育儿事假时限育有7岁至12岁孩子的家长也可从中受惠,每名孩子可享有两天由政府承担薪金的育儿事假。每名家长每年可享有的有薪事假,最多6天。
陪产假2013年5月1日或之后出生的新加坡籍婴儿的在职父亲,将可享有一周父亲陪产假。此外,在职父亲也可在妻子的同意下,移用其16周产假中的一周产假,为父母共用产假。
领养事假领养未满12个月大婴儿的在职母亲,可享有4周由政府承担薪金的领养事假。
为辅助受孕技术疗程提供更多补助到公共医院接受辅助受孕技术疗程(Assisted Reproduction Technology Treatment)的夫妇,只要符合条件,将获得政府辅助高达75%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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