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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已经收到AIP并且E-Appointment 明天上午去ICA给老妈办理LTVP, 有几个细节想请教一下办理过的朋友.
1) 那个"Authorisation to obtain and verify Financial Information"的表格要求填写Applicant 跟 Sponsor的资料并且签名,目的是允许ICA查看你的财务情况.
如果自己打印出 3年的Income Tax Assessment 税单,外加12个月CPF记录,是否可以不用填写这个表格?
因为母亲又没有在新加坡工作,也没有任何的税单跟CPF记录,应该是只填写我自己的资料就行了吧?
上述表格中有一个"Reference No." 请问应该填写什么?
2) 母亲的相片可以在 ICA再照么? 其实是问下那边是否有照相机器。 是需要一张粘贴在Form 14, 一张提交用来做准证?
3) 要求Sponsor的出生证明, 貌似国内是没有出生证明这东西的,只有一个出生公证可以当做出生证明用的对吧?
4) 需要携带我的最高学历证书么? 我看List里面是没有的,但是我朋友说他之前去的时候好像需要,所以想确认一下.
5) 最后问一下全部资料交给Officer审核之后是当天就可以拿准证么,还是要再预约另外一个时间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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