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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 老婆持DP带小孩来新,本是计划一边带小孩一边找工作,本来预计最快也要三个月到半年才能找到工作。到时候就可以把小孩送child care了。
没想到,一个多月就找到工作了,一个月后就要上班了,本是件很开心的事,可是现在让人发愁的是小孩怎么办。 我比较倾向送回国内呆一阵子,可是老婆舍不得。只好请宝宝外婆过来看一阵子,等到排队的infant care有位子了就送进去。 目前是排队到六月份。
现在问题来了,
1)我老婆单位的工作准证(应该是SP)还没办下来,持DP可以用何种方式申请母亲过来?是不是只有VISA一种方式?
2)因为我们时间上比较急,而且希望外婆能带小孩至少三个月(这样差不多就可以直接送child care了),如果申请VISA,请朋友(公民)帮忙申请应该比国内找旅游公司更快一点,但是刚刚看到帖子说SC帮妹妹visa延期失败,是不是公民担保的visa延期比较困难? 我觉得应该比自己在国内申请visa延期更容易才对啊,请有经验的朋友帮忙确认。
3)不管是自己申请还是请朋友申请,是不是申请时一定要提供一个月以内的往返机票?然后如果延期成功再改签机票?
4)延期的话是不是30天快到了的时候,再在网上提交一个申请就可以延期30天? 一般来讲成功概率有90%吗?
5)我们这样情况是不是用visa最多只能30天+延期30天,没有办法申请到90天吗?
6)如果请朋友帮忙申请visa,对他会有什么要求和影响吗?
因为我们时间上紧急,我菜鸟一个,问题又比较多,麻烦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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