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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7-2013 19:57:47|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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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5217 于 29-7-2013 20:10 编辑
根据中国国籍法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所以BB一出生就就具有中国籍前提妈妈不是PR,同时爸爸是新加坡人而且BB在新加坡生,就类似美国的出生的属地原则,一出生就有新加坡国籍而且21岁之前是无法放弃的.
大使馆和领事馆都是官僚,回国,全是公安部出入境说了算的,你BB这个问题,去做国籍审定肯定是中国籍
中国让你上交新加坡护照,其实是一旦给你上了户口,就可以发给你中国护照了,他就不再承认你的新加坡国籍和护照以及签证,但是这不代表新加坡政府不承认你的国籍和护照,补办一个应该没问题,但是我觉得中国政府无权收缴他国护照,属于侵犯主权.能否去派出所开个挂失报告,上交,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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