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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合早报》网站2月26日报道,共有2万零693名新移民,在2012年成功申请成为新加坡新公民,当中包括了2735名在国外出世、但父母都是本地公民的小孩。
总理公署部长傅海燕昨天在国会透露了这个数字。她也进一步说明,不把本地公民在外国所生的小孩算在内,有81%的新公民在新加坡生活了至少5年,52%的人住了至少10年。
傅海燕强调,新加坡不会给予海外名人特殊待遇。外地人要成为公民,必须先当永久居民,在新加坡住上一段时日。唯一例外是新公民所生的孩子。
傅海燕说,从2008年至2012年,新加坡每年平均有4100名本地人的外籍配偶成为永久居民,另外有4100名外籍配偶成为新公民。当中82%的永久居民和92%新公民是女性。
同一时期,想让外籍配偶成为永久居民却遭拒绝的申请者,每年平均4400人。想让配偶成为公民却不成功的申请者每年有580人。这当中,女性外地配偶占了永久居民申请者90%和新公民申请者的86%。
傅海燕说,政府在考虑每一项申请时,注重有关婚姻是否稳定,提出申请的本地人,是否有经济能力照顾好与外籍配偶所组织的家庭。政府在批准新公民的申请时是有一整套考量准则,包括申请者的财务状况、教育水平、家庭成员、人数等。如果是一整个家庭,会优先考虑等。
她表示政府会不时检讨这套录取新公民的准则,确保它符合新加坡的移民需求,更要确保它不会耗掉珍贵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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