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查看: 1371|回复: 2

[PR] 新生儿PR批准后需亲自前往移民厅吗?(已有答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7-2-2013 12:17:38|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格林小镇 于 27-2-2013 12:54 编辑

目前已pending了近四个月,想带宝回国住几个月,还怕前脚刚走,PR又批了,可这么漫无止境地等下去也不是办法啊,请过来人指点。

刚刚终于打通了ICA的电话,回复是:
如果在办理时officer已经看过宝宝,批准后不需要再带去。不过,带宝宝回国不可以,因为没有护照准证,即使寄回来,officer也看得出,没办法完成全部的手续。
发表于 27-2-2013 12:19:17|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几个月不是问题,具体见置顶热点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7-2-2013 12:33:2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宝宝单独申请PR,父母已是PR六年多。申请PR时,已带宝宝去过移民厅了,这样看来,批准后应该不用再去了吧?那我可就订机票准备跑路啦!:lo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