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各位论坛高手
小弟需要在国内办理单身证明 但是人在新加坡 所以要在新加坡授权妈妈在国内代办理相关事宜。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 国内公证处说的 和大使馆说的办理程序有出入 所以现在有点乱
国内公证处说 填好授权书 去大使馆盖章 就可以用了。
但是我今天去大使馆的网站上看到的事(原文)
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办理文书认证,需完成以下几个程序: 1、新加坡出具的非官方文件,如宣誓书、声明书、委托书等,请先将有关文件拿到公证员律师(NOTARY PUBLIC)处办理公证书。 2、将公证员律师出具的公证书送新加坡法律学会(SINGAPORE ACADEMY OF LAW)办理认证 3、新加坡出具的官方文件,如结婚证书、出生证、无犯罪记录等,请直接到新加坡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进行认证。 4、将经新加坡法律学会(SINGAPORE ACADEMY OF LAW)或新加坡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认证过的文书送到中国大使馆申请领事认证。
大家可以看出来 这两套程序有很大不同 ,所以说 现在不知道要跟谁的程序去办。
就是想问 近期有没有同学在新加坡办理同样的东西 可以指点小弟一二。
小弟在此跪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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