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人不在新加坡(在别的国家工作),除了各种护照和文件的原件无法拿到,但复印件什么都有。 所以,要么: 一,一起申请,我可以先交自己的申请材料和配偶材料复印件,之后等他来了再补交原件,ICA会接受么?因为他不是主申请人,我把他所有资料都打印了彩色,是不是还有侥幸心理他的原材料检查会过关?毕竟现在教育认证都是online verification,所以学位什么的都不是问题,主要问题应该会卡在护照。所以已经复印了彩色页和全部页面的黑白影印。 二,我先申请,等他到了再自行申请。但是问题是如果我的PR还没批下来,我们可以以补交材料的形式进行提交他的资料吗?这算不算中断?
目前就是有点担心如果一起申请的话,因为他材料不全就影响主申请人的进度。因为想下半年换工作,好希望能在现任公司办好一切。
本人是EP,他的DP也刚刚批。俩人结婚已经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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