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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atherine1985 于 19-3-2013 06:37 编辑
本人老公PR。自己现在拿e-visa来新加坡。通过了雇主的面试。雇主说让我申请LTVP后他再给我申请WP,这样不占公司的配额也不用缴劳工费。
我想问的是:
1、PR的配偶只有申请WP才不占配额,不缴劳工费吗?SP不可以吗?
2、LTVP批准后要检查身体然后去换卡。公司再申请WP那还需要检查身体吗?另外LTVP是不是就要收回去了?
3、可以不申请LTVP直接把在大使馆的结婚证明这些提供给老板可以吗?
4、如果拿这种不占配额、不缴劳工费的WP会对申请DPR有影响吗?(还是让老板单独给我申请SP比较好)
麻烦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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