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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预订的1月初交申请PR的材料,一时大意错过时间。再次预订到3月27号,也就是后天。
可是这段时间我们的计划有改变,先生打算过了8月份回国,也就是说,即使申请到之后我们可能一两年不会在这里住。听说现在半年不在这里就会给取消资格是吗?
我们原来想申请是打算在这里买房,我私心里是想回去一段时间过得不开心就再过来找工作。或者我们去其他国家待一两年再来这里。
我个人还是希望能试一下,不管怎样如果能申请下来,可以多一条选择的路,先生觉得如果政策是半年不在就取消的话就完全没有必要了。而且,假如申请下来的时候,我们人不在新,还需要专门来新一趟吗?
各位大侠有了解最新PR政策的吗?给个建议。
先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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