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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的:
我为我老婆申请了短期签证,Approved Letter 上面给的 VALID Date:3月5号。之前对这个3月5号的理解是,3月5号之前进来都有效,然后看何时进来,再多加一个月,所以我老婆是2月18号进新加坡,所以签证就是3月17号过期。
在她入境的时候后,我帮她申请了LTVP,并且在网上延期了一个月到了4月17号。
在2月19号,我们又飞去bali,并且在7天之后,还是凭着这张签证进入了新加坡。本人是办的多次往返的。请注意,从bali回来的时候,还没有过3月5号。
然后,由于家里有事,老婆先回去了。
但是前几天LTVP通过了。我就想上次申请的VIST不是延期了1个月,到4月17号,还没过期,而且是多次往返的。那么她应该可以再次用这个签证可以进入。
然后可怕的事情发生了,首先在国内的机场,被海关拦下,说那个VISA上面写的是VALID DATE是3月5号,已经过期,不让进,然后我老婆就出示了那张延期的纸(只是打印网页,并不是那种带水印的纸,我也不知道是否有带水印的纸),然后被带到OFFICER的房间,也是因为这张纸,最终还是让她上飞机了。我心里面还想,是不是那些人不懂得看,才那么麻烦。到新加坡应该没问题。
然后到新加坡之后,同样的事情发生了,说那张VISA有效期过了。然后也出示了那张延期的纸。被带到OFFICER的房间。解释了一堆,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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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延期没效果?还是延期还需要打印其他的东西(带什么条形码或是什么水印之类的)?还是我理解的VALID Date 有问题(其实3月5号就过期)?还是有什么其他东西我忽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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