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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德里法新电)瑞士制药巨头诺华制药公司在印度为其升级版治癌药Glivec的专利申请昨天遭驳回。印度最高法院裁决,该公司的改良抗癌药不算是新产品,因此不能拥有产品的专利权。
印度这项裁决将成为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先例,防止国际制药公司就既有药品的升级版获得新专利保护。
消费者权益人士对此判决感到鼓舞,认为这将保护发展中国家的贫困者,让他们买得起同类药品但便宜得多的仿制药。
为了取得畅销抗癌药Glivec升级版的专利,诺华制药公司(Novartis)已展开七年的法律诉讼。该公司指出,这款新药更加容易被人体吸收,同旧药比较,有显著的进步。
根据印度法律,公司不得为仅做出细微变动的既有药品申请专利。昨天,印度最高法院就裁定,诺华的升级版Glivec不符合创新的定义,因此不能拥有新药的专利权。
较早前,印度专利权办公室以同样理由,拒绝发给诺华升级版Glivec专利权。
诺华的药品专利权案是印度几起专利权官司中最受人关注的一起。对那些在印度营运的国际制药厂商来说,这起案件的判决影响深远。
英国《金融时报》星期天报道说,诺华制药公司恫言,如果印度法院做出对它不利的判决,该公司将停止供应新药给印度。印度法院的判决可能会导致其他环球药品制造商停止在印度售卖它们的其药物。
除了国际药商之外,健康倡导者和消费者组织都在密切关注此案,它们担心此案将影响印度为发展中国家生产廉价仿制药的能力。印度庞大的仿制药工业,为那些买不起昂贵名牌药的人,供应诸如治疗癌症、肺病与爱之病等的仿制药。
现在,印度最高法院这项裁决,允许印度境内的仿制药业者,能够继续仿制Glivec这款癌症药,为世界各地数以百万计的人提供可负担的药物。
Glivec是对抗血癌的灵药,如果服用原厂商的药,每月需要4000美元;但是,在印度,同类仿制药只需73美元。
癌症病患援助协会的代表律师格罗弗说,他对法院的判决感到欣喜万分,“因为这将为穷人提供负担得起的药物”。
印度西普拉(Cipla)制药公司的律师普拉蒂哈星说,法庭的判决不仅影响印度,也影响其他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国家。
诺华和其他跨国制药商说,印度的仿制药业阻碍对药品的革新,并削弱生产更有疗效良药的商业推动力。
印度药剂市场的销售额在2011年是110亿美元,估计到2020年将达到74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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