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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a/LTVP] 岳父母能不能去马来西亚呆几天,后重返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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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13 22:37:4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岳父母89天的短期签证5月30号到期,还希望他们呆下来照顾家人。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能不能带他们去马来西来呆3,4天后,重新回新。这样,又可以呆89天。
注:下周准备在上海申请去马来西亚的签证(恰好出短差在上海),咨询过应该3个工作日可批
       电话问过ICA,回复说是在离开新之前,需要再次申请签证并批准。只要持有有效签证,可以从马来西亚回新。

因此,我的理解是,我准备在5月27为他们申请签证(我是PR)。获准后,28号或者29号一齐去马来西亚呆3,4天,后回新。这条路是行得通的。不知我的理解对不对,有没有类似经验的分享下。(曾经有贴子说,从马来西亚回新,可能被拒,是真的吗)
谢了先
发表于 3-5-2013 22:41:4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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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会不让进。就算你资料齐全,他们会以你过去就是为了刷签证为理由拒绝入境。解决办法就是咖啡钱RM50。不过如果你坚持见长官也是可以。
本人碰过2次,一次花了50,第二次很强硬的要见长官,长官是一个女的,讲了讲句话就允许入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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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3 06:32:31|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你必须离境4个月后,才可以再次申请89天,如若你想申请一个月或许还有希望,至于你进不进得了大马国以及再次拿到新加坡签证,就要看长官大人的了。

你讲你打电话询问过ICA,她们有说你离境3,4(而不是满5天)天后,可以再次凭借签证再延期89天?如果是你自己揣测的,请电ICA再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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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13 10:49:18|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想都不用想了。
首先,马来西亚不会批你父母的签证,
其次,即使新的签证批准并且再次入境成功,最多也是30天,不可延期。

如果你的方法可行,那么大家都不用申请ltvp了,每三个月旅游一次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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