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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劳务中介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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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5-2013 01:08:4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族女子因无执照经营劳务中介生意被定罪,判入狱10周,并因其他欺骗罪名,共判坐牢七年。   她是自雇佣代理修正法令去年4月1日生效以来,首个定罪后判入狱的无牌中介。   今年1月31日,一名30岁菲律宾籍女子同样因无执照经营劳务中介生意被定罪,但她当时只判罚款5万元,不须坐牢。   昨天下判的案件中,被告蔡美珍(译音,39岁)已在上个月4日,承认四项控状,包括一项无执照经营劳务中介生意、一项申请工作准证时申报假资料、一项非法雇佣,以及一项唆使串谋提供假口供;另一项控状在下判前纳入考量中。   因上述与人力部相关控状,被告判入狱25周。另外,她在刑事法典下面对17项欺骗控状,判入狱七年。两项刑罚同期执行。   控方证据指出,被告是个经营非法生意的主谋。被告于去年4月至11月,无执照经营名为“SSS Employment Services”中介公司,并非法雇用一名菲律宾籍助理杰拉尔丁(Jeraldine Pagulayan Tuliao,39岁),协助她打理生意。在申请工作准证时,被告申报假资料,指杰拉尔丁将受聘于另一名雇主,当外籍女佣。   期间,被告在杰拉尔丁协助下,非法为六名菲律宾人提供劳务中介服务。
  根据雇佣代理修正法令,经营或教唆他人经营非法雇佣生意者,可判罚款最高8万元,或坐牢最长24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罚款最高16万元,或监禁最长48个月,或两者兼施。   人力部提醒公众,通过无牌中介聘请员工是犯法的。知情者可拨热线电话,向人力部提供情报。
发表于 8-7-2017 14:08: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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