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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曾因安排外劳工作被罚款的无牌劳务中介,最近又违例找来三名中国籍劳工到本地餐厅工作,再次触犯雇佣代理法令,成为这项法令修改以来第一个再犯者。 虽然控方促请林书浩法官,依据新法令加重被告唐永明(45岁,译音)的刑罚,但法官认为应该视个别情况而定,判罚被告6万元。 被告若无力偿还罚款,则须坐牢两个月替代。 被告在2007年因为担任无牌中介被罚款2000元。根据去年4月生效的法令,再犯者最高刑罚从罚款1万元或坐牢6个月,改为罚款最高16万元或坐牢长达四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初犯者,刑罚则从原本可罚款高达5000元提高至8万元,或监禁长达两年或两者兼施。 法官下判时表示,虽然国会修法加重再犯者的刑罚,但这不表示被告的刑罚一定要高于初犯者的最高刑罚,这应该视个别案件的情况而定。 法官认为,被告只介绍三名外劳到本地工作,除了没有执照之外,中介所该为外劳所做的安排,被告都照做,而且也替外劳买保险,被告并没有从中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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