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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帮着看一下,谢谢了
老公PR 大专(到今年12月5号是PR2年),来新加坡共7年 32岁 5500每月 年底再加一个月花红 已经在这个公司任职3年多。7年都有税单, 因为当年想买组屋申请PR被拒,所以买了公寓了(买完公寓第二次PR批了)。
老婆DPR 大专 自己注册了私人有限公司。非常小的买卖。现在每个月自己公司拿薪水2000(等于自雇)同时老公part time在自己公司拿薪水2000(这样老公薪水总数7500),公司账面上还有剩,不知道会不会被ICA嫌弃,自己开公司拿薪水貌似政府不待见 。
请问大家觉得申请公民的话,希望大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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