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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3月26号申请,今天收到了补资料的信.让我补父母工作的材料.
除了信以外后面还附带了一个form.
请教下各位大神是只需要填好form还是需要父母的单位开出证明信,证明form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我母亲是公务员,问题不大,但我父亲之前在私企上班,现在企业已经倒闭了,想开证明信也没处开,地址也没法填,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还有我之前交材料的时候没有交出生证明,ICA officer跟我说问题不大,让我办好一份stand by,同时填了一个"declaration form"说我没有相关证明,我现在已经办好了.这封补交材料的信没有包含要求出生证明是不是就不用把证明一道寄回ICA了.
提前谢谢各路大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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