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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专家:中国已进入上中等收入经济体国家
2013-06-14 07:02 来源:京华时报我要评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本月在人民大会堂同出席2013财富全球论坛和全球首席执行官委员会的企业家代表会见并座谈时说,中国已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将带来巨大需求,中国有潜力、有条件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对于我国迈入中等收入阶段后,应如何掌握发展带来的机遇,有效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等问题,记者采访了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王宏。
□解读1指标
对比世行标准得出宏观数据
京华时报:可能有些人会惊讶于中国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国家,那么这个宏观数据是怎么得出来的?
王宏:世界银行2010年的标准是,低收入经济体为1005美元或以下者;下中等收入经济体在1006-3975美元之间;上中等收入经济体在5美元之间;高收入经济体为12276美元或以上者。按照我国2011年人均GDP35000元人民币,按照当前汇率折合美元约为5000-6000美元,我国已经进入上中等收入经济体国家。
京华时报:中等收入劳动者的微观标准是什么?
王宏:经反复测算、比较,我所相关课题组提出“中等收入劳动者”的概念和标准是,到2020年前,在城镇就业的工薪劳动者年收入达到6万-15万的,即可以称为“城镇中等收入劳动者”,同时不同地区可按0.8到2的地区差异系数确定本地区标准。
其中北京和上海三项指标同为最高值,即差异系数为2,“城镇中等收入劳动者”标准下限是12万元/人年,上限则是30万元/人年。海南省的三项指标则均是最低值,即差异系数是0.8,“城镇中等收入劳动者”标准下限是4.79万元/人年,上限则是11.99万元/人年。
需要注意的是,“中等收入劳动者”与“中等收入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前者是针对劳动就业者,收入主要是指劳动报酬收入。后者针对全部社会成员,可以是劳动就业者,也可以是离退休人员、未成年人、未就业的职业家庭主妇等。其收入来源除劳动收入外,还可以是股票买卖获利、房屋租金等资产性收入,也可以是抚恤金、退休金等转移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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