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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 Last day of employ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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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13 17:50:3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notice of resign period = 1 month

请问如果我在 5/7/2013 (星期五)丢信辞职,那么我的Last day of employment 应该是 5/8/2013 还是 4/8/2013?

因为5/8/2013是星期一
而4/8/2013是星期日(没有上班)

应该怎么算?

发表于 25-6-2013 22:15:53|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从你交信的那天算起。理论上星期一不用上班了。不过这种最好和人事确认一下。薪水大于2000的话,都是跟公司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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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13 15:44:4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打一封信写上你要走的日期,让经理签字,如果同意的话,就不差那么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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